截至到目前为止,CB体系中涵盖的产品有:信息技术设备类(ITE类)、音频/视频设备类(A/V类)、灯具照明设备类、家用电器设备类、电源/充电器/变压器类、电子游戏设备害、测试设备类、供电线缆类、电容器与零部件类、保护装置类、医疗器械类等,共有14大类1000多种产品。
那么,CB测试和认证,主要是做哪些测试呢?企业(工厂)在提交CB认证前,要根据哪些测试来准备资料或测试呢?
其实,CB测试主要是参考IEC的相关标准进行测试,目前只做安规(安全规定或安规指令)方面的测试,没有电磁兼容(EMC)方面的测试,故,相关测试可以参考CE/LVD测试,但不同的产品,会有不同的测试内容,如下测试内容仅供参考:
CB测试项目(仅供参考)
输入/输出测试 潮湿处理测试 钢球冲击测试 跌落测试
接触电流试验 标签耐久性测试 电气强度测试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
电容放电测试 绝缘电阻测试 电气强度测试 冲击测试
推/拉力测试 应力消减测试 正常/异常测试 载重测试
限电流LCC测试 限功率LPS测试 电源线拉力测试 电机堵转测试
耐热和耐燃 直插设备力矩测试 球压测试 保护接地之阻抗
稳定性测试 温升测试 防火测试 辐射、毒性和类似危险
模拟故障测试 PCB板预处理测试 溢水测试 电容器和RC组件测试
国家差异测试
常见标准:
安规标准: 、
IT AV类: IEC62368-1
信息技术IT类: IEC60950-1
音视频AV类: IEC60065
灯具类: IEC60598-1,IEC60598-2-XX
家电类: IEC60335-1,IEC60335-2-XX
无线类: IEC60950-1
电磁兼容标准:
IT AV类:CISPR32,CISPR35,IEC61000-3-2,IEC61000-3-3
灯具类:CISPR15,IEC61547,IEC61000-3-2,IEC61000-3-3
家电类:CISPR14.1,CISPR14.2,IEC61000-3-2,IEC61000-3-3
无线:IEEE Standard
CB认证流程
1、CB认证*验厂
2、当申请CB认证时,需告知要考虑列入的国家,以便测试时把相应的国家差异考虑进去。
3、CB 认证仅仅覆盖了安全要求,即使 CB 认证包含了欧盟的 差异,但如果该产品还被其他欧盟指令覆盖时(如电磁兼容 EMC、机械指令等),其 CB 认证就不能表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,只能表明该产品已符合 CE 标志的低电压指令 (LVD)的要求,尚不能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,必须补充相关的电磁兼容 EMC 等测试。CE 标志包含了多个指令,但当产品仅适用于低电压指令(LVD)时,包含欧盟差异的 CB 认证就证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,企业因此可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。
国际电工产品**IECEE于2018年10月4日正式发布*三版的信息技术、视听设备和通讯设备的安全标准IEC 62368-1:2018。
IEC 62368-1将取代IEC 60950和IEC 60065过渡期为5年。
*三版标准将完全取代*二版标准IEC62368-1:2014以及传统的安全标准IEC 60950-1、IEC 60065。
CB认证申请和变更的几个问题:
1. 能否把多个申请人,多个工厂放在一次申请,一次测试?
通过一次申请,一次测试所获得的CB证书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者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,但每张CB证书对应的申请人只能是一个。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,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,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声明。申请人可以要求对目前CB体系中已有的其他CB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差异进行测试。当申请人/制造商/生产厂信息中有任何一个地址所在地为非IECEE成员国时,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CB证书向IECEE交纳附加费150瑞士法郎,
以补偿体系的运行成本。这一费用由受理CB测试证书申请的NCB收取,并将打入IECEE的账户内。
2. 一张CB证书可以使用多少个商标?发生变更如何处理?
自2006年1月1日起,每张CB证书只能对应1个商标品牌。若产品有多个商标品牌,应分别提交申请。申请人需确保这些商标已注册或经过商标持有人的授权,同时出具相关授权证明。如商标发生变更,申请人需及时向NCB提交证明材料,按照变更情况进行处理,变更次数不限。
3. 若发生名称,地址,生产厂等的变更,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NCB机构申请,以更新证书,在证书的附加信息表明变更内容和原因。
4. 若发生关键零部件或者原材料变更,申请人需提供相关变更技术材料,由NCB*CBTL出具差异试验,在保持原证书编号的前提下,在证书附加信息表明变更内容和原因,较多可变更三次,**过三次须发新编号CB证书。
CB测试证书的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提交给任一覆盖该产品范围的“发证/认可”NCB。
6. 申请人既可以是制造商,也可以是得到授权,代表制造商的实体。
CB测试证书/CB标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促销活动(如印在产品外包装上),但CB测试证书持有者可以在业务通信中提到具有该产品的CB测试证书。
(EMC)没有纳入CB体系,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。但是,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调查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。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(
)
3. 申请人在申请CB证书时,应注意先向NCB及CBTL说明欲出口的国家/地区,以便认证机构帮助了解该国家的标准差异情况, 及时安排差异实验,避免申请人向外国的认证机构/机构申请时再补做实验,推迟认可过程和投入更多的费用。同时,CB认证*厂检,只对送检样品进行。如果在转国外认证时需进行工厂检查,可以联系有资质的NCB机构。
4. CB 认证在CB体系成员国中适用,覆盖了**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。CE标志适用欧盟等28个欧洲国家。CB认证仅仅覆盖了安全要求,即使 CB 认证包含了欧盟的差异,但如果该产品还被其他欧盟指令覆盖时(如电磁兼容 EMC、机械指令等),其CB认证就不能表明已符合CE标志的要求,只能表明该产品已符合CE标志的低电压指令(LVD)的要求,尚不能在产品上粘贴CE标志,必须补充相关的电磁兼容 EMC 等测试。CE 标志包含了多个指令,但当产品仅适用于低电压指令(LVD)时,包含欧盟差异的CB认证就证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,企业因此可在产品上粘贴CE标志 。